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和技术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改革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相关要求,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规模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硕士报考。
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即425分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
(3)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4)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6)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
(7)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者。
2、网上申请报名
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8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xjtu.edu.cn/)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照《2027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本次博士申请-考核将依托各创新所进行,故报名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跨所更改导师。
3、缴纳报名费
申请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4、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报名系统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上传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所有上传材料按材料名-考生姓名命名,文件名应体现文件类型;同一项材料须合并为单个文件,不得拆分(例如:报名登记表全部页面按页码顺序整合为一份文件)。报名材料提交不全、格式不符合规范,由此对评审造成影响的,相关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生成的登记卡,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后扫描再次上传系统提交)报名情况登记卡中本科毕业时间、学士学位获得时间、硕士毕业时间、硕士学位获得时间必须和证书原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预计毕业时间)年月都保持完全一致;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按要求粘贴一寸免冠彩照,并邮寄);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且其中一封必须为意向报考导师的推荐书。推荐书为推荐人在线填写,由考生通过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人信息(含电子邮箱),推荐人在线提交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6)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首页或检索证明)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且必须要有佐证材料,系统内未提交佐证材料的一律视同“无”;
(7)应届生需提供:有导师签字的论文开题或中期报告;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论和详细摘要及导师签字页面;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须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9)应届生须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7年8月前),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未取得须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须提交相关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10)申请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网报系统上传身份证原件,邮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正反两面等比例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上述材料无须装订,请用长尾夹按顺序整理好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正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并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于2026年11月20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
1.直接递交: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东二楼269办公室);
2.顺丰邮寄: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东二楼269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664974,邮编:710049,快递袋标注“报考博士”。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纸质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且必须和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完全一致。过期提交、补充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者,均按放弃处理。
2.不要邮寄重要文件的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申请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4.综合考核时须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5.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相关材料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 后果自行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按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申请者务必在综合面试环节携带准考证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现场确认、综合面试。
持境外学位的申请者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材料评议
申请者须按照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提交全部材料,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对申请者提交的专家推荐书、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与获奖等材料进行评议(科研项目、发表论文与获奖等必须在系统内容提交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一律视作“无”)。
材料评议结束后,学院官网将会公布通过材料评议的申请者名单。通过材料评议者方可参加综合面试考核环节。材料评议占总成绩的40%。
2、现场确认
确认环节在综合面试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专人另行通知。现场确认环节需携带所提交纸质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申请者本人持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学校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报考登记卡。往届生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应届申请者持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证等进行现场审查。
(2)现场确认环节由各创新所负责老师查验原件。
(3)现场确认环节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
(4)境外学位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其它存在疑问的,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进行审查并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综合面试
凡通过材料评议环节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面试(以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准)。综合面试预计安排在2027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学院按照六个创新所分别成立综合面试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组由各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综合面试占总成绩60%。
(1)科研报告
面试采用以PPT形式做科研报告的方式(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i)个人基本情况(用英文表述,1分钟);(ii)中文表述科研工作及攻读博士研究计划。
(2)专家提问
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科研综合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成绩汇总按照六个创新所分别排名,并结合当年各所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意见等相关信息,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各创新所计划多于报考考生,多出的计划由学院统一调拨使用,原则上各所之间考生不能调剂。
本年度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申请人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申请人报考导师在各创新所内进行调整,不接受调整者视为放弃资格。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正式录取前,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硕士学位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郑老师
咨询电话:(029) 82664974
投诉电话:(029) 8266397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esteie.xjtu.edu.cn/,(后续相关信息均会在此网站或学部网站的通知公告中进行公布,请申请者务必密切关注)。
七、投诉监督方式
邮件:yfkang@mail.xjtu.edu.cn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学部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30日